关于做好2010-2012年全省学校和全市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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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州三中

各县市区委教育工委、教育局,市属各院校党委、总支、支部,市教育局机关党委:

    20104月以来,全市学校按照中央、省、市委的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巩固和拓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果,进一步推动了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促进了校园和谐稳定,充分展示了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师生党员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2010-2012年全省学校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工作的通知》(闽委教〔20124)和《中共福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0-2012年全省、全市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县(市)区党委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省委教育工委和市委决定在今年“七一”前,表彰一批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表彰对象的重点和基本条件

    这次表彰的对象应是在2010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范围,主要是各级各类学校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应侧重向教学、科研、管理一线党支部倾斜,注意推荐在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基层先进典型,高校校一级党组织原则上不作为推荐对象。推荐优秀共产党员的范围是各级各类学校中的党员干部师生,应注意向教学、科研、管理一线岗位倾斜,高校校级领导干部一般不作为推荐对象(民办高校除外),中层干部也要严格控制比例;推荐中职、中小学、幼儿园优秀共产党员的,也要严格控制校级领导作为推荐对象的比例。

    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是: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思路清晰,党组织带头人表率作用好,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保障机制落实,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五是师生反映好。基层党组织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师生中有良好形象,师生干群关系密切。

    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自觉坚定理想信念,努力成为学习榜样。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刻苦钻研,勇于实践,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三是带头服务师生。宗旨意识强,尊师友生,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各项活动及工作中表现突出。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积极主动维护校园稳定。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二、推荐的办法和要求

    我市教育系统表彰名额省教育工委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15个、优秀共产党员8名;市委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3个、优秀共产党员4名。

    县()区教育工委推荐一个省或市表彰的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一名优秀共产党员,市属院校推荐一个先进基层党组织或一名优秀共产党员,汇总后,由市委教育工委研究确定上报推荐单位和人选。

    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开展。所推荐的先进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要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建党90周年受到中央、省委、省委教育工委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高校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这次原则上不再推荐。

    表彰推荐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任务,各推荐单位一定要坚持标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把关,务求每个推荐对象都能经得起检验。要对确定的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同时征求纪检(监察)、检察、综治、人口计生等部门的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近5年来的情况,各地各校征求意见后,需将征求意见原件的复印件与表彰对象推荐材料一并报送。各推荐单位推荐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表彰对象,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市委教育工委将对各地各校推荐程序和推荐对象进行必要的复核、审查。

    请各县()区市委教育工委、市属院校将本单位推荐工作情况报告,并附推荐对象事迹材料(一般2000字左右)、优秀共产党员个人简介(300 -500字左右),于2012420日前一式3份(附电子文档)报送市委教育工委组织部。同时将《关于上报“我心中的先进基层党组织”、“我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名单的通知》榕委教育工委〔201225)的推荐结果,一并于420前将有关材料上报工委组织部。

    三、表彰方式

    “七一”前夕,各级将对受表彰的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作出表彰决定,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和载体,对受到表彰的创先争优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进一步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争创一流业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



                                                           中共福州市教育局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2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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