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系统2012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2.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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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州三中

福州市教育系统2012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切实加强全市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努力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决定2012年继续在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现根据《福州市2012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内容

2012年市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对象为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事业单位)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事业单位)政风的评议内容是:考勤制度执行是否到位;是否实行办事公开,推进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建立公示、承诺等制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是否全面落实便民服务设施和服务措施,服务群众态度是否端正,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首问责任制执行是否到位;是否畅通投诉渠道,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诉求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和反馈;是否存在改制校清理整顿不到位的现象。

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行风的评议内容是:是否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落实“六公开”,是否存在擅立收费项目乱收费现象;是否严格执行福建省教育收费规程(试行)严格执行清理规范后的新学年收费项目和标准,加强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管理;是否存在教辅材料散滥问题;国家资助资金是否安全、有效、专款专用;学校管理是否注重民主,实行校务公开,充分发挥教代会作用;是否严禁举办各类收费补习班,特别是全面落实禁止教师办班有偿补课措施,是否存在班主任、任课老师明示或暗示学生送礼现象。幼儿园是否存在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收取费用以及向家长收取与入园相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行为。

    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日程安排和工作要求

(一)动员部署阶段(5-6月)

1、选聘和培训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代表。选聘责任心强、熟悉教育事业业务的民主评议代表,并对其进行系统的业务培训。

2、提供服务对象名册。参照市政府纠风办要求于531前,每个县(市)区教育局报送5名服务对象名单,每个市直学校(含幼儿园)提供6名服务对象名单。服务对象原则上是在一年内接受过教育系统服务,或熟悉了解教育系统情况的单位或个人。服务对象样本库格式统一如下:

××单位2012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问卷测评服务对象样本库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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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服 务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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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二)自查自纠阶段(7-9月)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政风行风承诺,以及通过公开接待日、下发调查问卷(问卷格式见附件一)、公仆电话等形式接受群众意见、建议,并结合自查自纠,及时整改,直至群众满意。填写群众满意率汇总表(见附件二),并于93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

(三)组织实施阶段(10月份)

1、明察暗访。市教育局组织评议代表对评议对象的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明察暗访,通过走访、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等方式,发现问题,通知整改。

2、边查边改。各评议对象要对自查、明察暗访、社会各界反映、群众投诉(举报)等渠道发现的问题和反映的意见、建议,认真汇总,梳理归类,深入分析产生的原因,及时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做到边查边改,以查促改,整改到位。对组织工作不认真、整改不到位、直接影响全市教育系统政风行风满意度测评的人和事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学校领导。

(四)综合评议阶段(11-12月)

按照《福州市2012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及《福州市开展“让人民满意”媒体直播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方案》,市教育局将走进福州广播电视中心接受现场公开评议:报告本部门政风行风建设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现场接受评议代表和场外观众的评议和满意度测评,当场公布测评结果。

三、评议结果运用

    评议结果将在本系统内通报,还将作为考核被评单位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按照《福州市开展“让人民满意”媒体直播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方案》,我局被市民票选为重点评议对象,年底将走进福州广播电视中心接受现场公开评议。凡被民评代表或群众代表反映问题且没有限期整改到位的,或者有不良现象被有关媒体曝光的,一律按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规定,追究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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