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十四五”期间市级 基础教育人才培养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15

浏览次数:7397

来源:福州三中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十四五”期间市级

基础教育人才培养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福州教育研究院、市属学校:

根据《福州市闽都教育人才培养工程五年规划》,福州市教育局拟按照“先培养后认定”的原则,组织“十四五”期间基础教育人才培养认定工作,具体培养对象选拔条件见附件1。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培养

(一)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学校根据《福州市“十四五”基础教育人才培养对象选拔条件》(附件1)按分配指标分批次推荐上报培养对象人员名单(中职学校另行发文调训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预计“十四五”期间共分两批培养市级骨干教师80人左右、学科带头人40人左右)。通过培养的结业人员,由市教育局负责确认为相应层级名优骨干教师。具体培养批次、学科安排、指标分配详见附件2、3。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学校负责遴选推荐第一批次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于2月25日前,填报相应申报表和汇总表(附件4、5、7),电子版报送至邮箱:fzjypxzx@qq.com,纸质盖章报送福州教育研究院(地址:鼓楼区光禄坊103号福州教育研究院1号楼404室,联系人:雷华勤,电话:87507084)。

(二)市教育局将于2022年上半年组织认定一批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对象为符合“十三五”期间相应市级名优骨干教师认定条件(附件10、11)但还未参加认定的人员,申报材料有效日期截止为2021年8月31日。具体工作以市教育局正式发布的通知为准。

二、市级教学名师培养

计划分两批次遴选300名左右市级教学名师培养对象,委托福建师大进行培养,培养结束后择优认定100名市级名师。2022年上半年开始第一批次培养工作,2023年上半年开始第二批次培养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学校应严格按照条件遴选培养对象,对把关不严的单位将予通报并扣减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培养指标。各有关单位于2月25 日前填报相应申报表和汇总表(附件6、7),电子版报送至邮箱407227098@qq.com,纸质申报材料按照《材料清单目录》(附件8)顺序进行装订,加盖学校公章后报送福州教育研究院(地址:鼓楼区光禄坊103号福州教育研究院1号楼403室,联系人:高游夏,联系电话:87673204)。

三、市级教育专家培养

对标国家“万人计划”名师标准,于2022年暑期遴选30名教育专家培养对象进行培养。从理论水平、示范课水平、命题水平、学科影响力、奉献精神等维度进行遴选考核。培养对象同时作为市教育发展顾问核心团队,承担市级师资培养、学科命题、教育督导视导、政策制订等任务。研究院根据专家个人专业发展特点,协调国家级专家团队,设定针对性培养方案并进行个性化专业发展指导。具体工作以市教育局正式发布的通知为准。

 

附件:1.福州市“十四五”基础教育人才培养对象选拔条件

2.福州市“十四五”期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指标分配

3.福州市“十四五”期间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指标分配

4.福州市“十四五”期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申报表

5.福州市“十四五”期间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申报表

6.福州市“十四五”期间教学名师培养对象申报表

7.福州市“十四五”期间名优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申报情况汇总表

8.福州市“十四五”期间教学名师培养对象申报材料清单

9.申报人员诚信、师德承诺书

10. 福州市“十三五”期间骨干教师认定条件

11. 福州市“十三五”期间学科带头人认定条件

 

                                  福州市教育局

2022年1月12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附件1

福州市“十四五”基础教育人才培养对象选拔条件

 

福州市骨干教师

一、师德表现

遵守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不存在《福州市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中的行为。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自尊自律。近5年的年度绩效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二、基本条件

坚持一线教学工作,完成相应岗位教学工作量。熟练掌握本学科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发展潜能,在课程改革中能起带头作用,富有教育激情并有较强可塑性的青年教师,年龄原则上为45周岁以下,教龄在5年以上、身体健康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市级“教坛新秀”;

2.县(区)级骨干教师或市(省)属学校校级骨干教师;

3.县级以上名师工作室成员;

4.县级以上学科研训中心组成员;

5.县公开教学竞赛二等奖以上获奖教师、省职业院校教学能力比赛三等奖以上获奖教师、省级奥赛铜牌指导教练、省级学生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指导教师;

6.教学业绩突出,被广泛认可。

福州市学科带头人

 

一、师德表现

遵守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不存在《福州市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中的行为。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自尊自律。近5年的年度绩效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二、基本条件

坚持一线教学工作,完成相应岗位教学工作量。具备前沿教育理念,具有创新精神和一定的教育理论积淀和教科研能力、教育教学能力突出,在教育教学改革和教书育人方面取得一定成绩的优秀中青年教师,年龄原则上为45周岁以下,教龄在10年以上、身体健康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市级骨干教师或县级学科带头人;

2.市级以上名师工作室成员;

3.市级挂职教研员;

附件7
福州市“十四五”期间名优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申报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
1.【单位(全称)】请用单位公章的全称,“福建省”三个字可以省略,其它的不能省略。【出生年月】只能以6位数值填写,例如:“198101”。
2.【性别】【专业技术职务】【最高学历】【任教学段】【申报培养对象种类】等应根据表格下拉选项选填一项,手动填写无效。
3.请务必根据填表范例的格式进行填写,其中【近5年教育教学成果】【近3年市级名优骨干教师年度考核结果】仅申报“福州市教学名师”的对象填写,其他对象不作要求。
序号 区域 单位(全称)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现任行政职务 专业技术职务 教龄 最高学历 任教学科 任教学段 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及工作量 具备基本条件之一 近5年教育教学成果 近3年市级名优骨干教师年度考核结果 申报培养对象种类 备注
年度考核情况 工作量 课题情况 CN论文或核心刊物 公开课、示范课或学科讲座情况 培养青年教师及其成果
填表范例 市属 福州XX中学 张三 197508 副校长 高级教师 23 本科 语文 高中 2016-2017学年称职
2017-2018学年称职
2018-2019学年称职
2019-2020学年称职
2020-2021学年称职
320课时
280课时
320课时
300课时
320课时
根据培养对象种类的“基本条件”至少填写1项 *年*月主持或核心成员承担**级课题(立项单位,排名)
填写1项即可,其他用概括性描述
代表作:*年*月《**论文》发表于**刊物
,CN刊号***。
最多填写3项,其他用概括性描述
国家级**次
省级**次
市级**次
2名,其中县级骨干教师1名,省中小学教育教学技能大赛三等奖1名 2019年市级骨干教师考核合格
2020年市级学科带头人考核合格
2021年省级学科带头人考核合格
福州市学科带头人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574号  闽ICP备07502183号-1 Copyright @ 2002—2017 版权所有:福州第三中学 技术支持:三五互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