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赴宁夏、定西以及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支教教师
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省、市属学校:
根据省、市工作布署,2020年9月福州市应选派教师赴宁夏、定西以及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宁德市、永泰县)支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教人员条件
支教教师原则上从教育教学管理水平较高的中小学、幼儿园中选派具有3年以上教龄的教师,要求身体健康、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责任感。
二、支教任务安排
赴宁夏、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支教时间为1学年,定西支教时间为半年。
支教名额由福州市教育局统筹分配至各县(市)区教育局及有关学校,省属中小学纳入福州市统一选派。具体名额分配和学科安排详见附件1。
三、支教教师待遇
(一)赴宁夏支教教师有关待遇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援宁支教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8〕47号)有关规定执行。赴宁夏支教教师在完成支教任务考核合格后,在申报高一级职务或岗位聘任时,可享受一次学校教师职务晋升或岗位聘任量化考评加10分的待遇。
(二)赴定西支教教师有关待遇按照《福州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向定西选派支教教师的通知》(榕教人〔2020〕2号)有关规定执行。赴定西支教半年教师在完成支教任务考核合格后,在申报高一级职务或岗位聘任时,可享受一次学校教师职务晋升或岗位聘任量化考评加5分的待遇。
(三)省财政按照每人2万元/学年的标准拨付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支教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支教教师生活补助、往返交通补贴、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其他相关支出。每位支教教师生活补助为1500元/月,按 10 个月计算(从2020年9月至2021年6月),由重点县按月先行支付;其余5000元由重点县统筹安排,用于购买保险等与支教工作、生活相关的支出。在职教师赴重点县支教工作时间计入支教教师农村任(支)教年限和担任班主任年限;支教教师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原学校执行的岗位工资执行,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原学校满教学工作量计算,并享受班主任津贴。
(四)根据《福州市班主任等级考评奖励实施办法》和省教育厅文件精神,赴宁夏支教一学年及定西支教一学期以上的教师,参照考评为优秀的班主任等级,按10000元/学年/人的标准发放奖励金;赴赴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宁德地区)支教一年及以上教师,参照良好的等级,按8000元/学年/人的标准发放奖励金;赴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永泰地区)支教一年及以上教师,参照合格的等级,按6000元/学年/人的标准发放奖励金。福州市派出支教教师的班主任考评奖励金由派出支教教师所属单位同级财政承担。未完成支教任务或考评不合格的支教教师,不享受班主任等级考评奖励金。
四、选派工作要求
选派优秀教师支教是教育精准扶贫重要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有关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大力宣传优秀支教教师先进事迹,鼓励广大教师踊跃报名,在完成推荐人选任务之外,可继续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支教工作。福州市教育局根据支教地区学校的实际需求进行统筹安排。
请各县(市)区教育局、有关学校于7月20日前将《2020年赴宁夏、定西支教教师推荐名单》、《福建省第二十二批赴宁夏支教教师推荐表》(一式三份)、《2019-2020学年赴重点县支教教师汇总表》和《2019-2020学年赴重点县支教教师推荐表》(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福州市教育局人事处,同时将汇总表、推荐表等相关电子表格发送至邮箱:fuzhouzhijiao@126.com。福州市教育局将于8月上旬将确定支教人员的通知下发到有关县(市)区教育局、省属、市属学校。
附件:
1.2020年赴宁夏、定西以及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支教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20年赴宁夏、定西支教教师推荐名单
3.福建省第二十二批赴宁夏支教教师推荐表
4.2020年赴定西支教教师推荐表
5.2020-2021学年赴重点县支教教师汇总表
6.2020-2021学年赴重点县支教教师推荐表
福州市教育局
2020年7月10日
(联系人:苏宓,联系电话:83376761)
(此件依申请公开)
附件1
2020年赴宁夏、定西以及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支教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支教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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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段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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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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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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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批宁夏支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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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学科
中职计算机
中职自动化
中职电子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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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属学校至少各推荐1人
鼓楼区教育局至少推荐1人
台江区教育局至少推荐1人
仓山区教育局至少推荐1人
晋安区教育局至少推荐1人
马尾区教育局至少推荐1人
长乐区教育局至少推荐1人
高新区社管局至少推荐1人
福清市教育局至少推荐3人
闽侯县教育局至少推荐2人
连江县教育局至少推荐2人
闽清县、罗源县、永泰县教育局不作硬性要求,可视实际情况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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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教育二附中、
格致中学鼓山校区、
福州第二十二中学、
福州滨海实验学校
不作硬性要求,可视本校实际情况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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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支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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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教
中职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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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属幼儿园、中职学校
至少各推荐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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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县支教宁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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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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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教育局、省属、市属学校可视实际情况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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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县支教
永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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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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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省属、市属学校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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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0年赴宁夏、定西支教教师推荐名单
派出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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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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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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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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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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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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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学段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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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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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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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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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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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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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教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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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请统一用excel格式制表;
2、【出生年月】统一用“198103”表示;
3、【工作单位】应填写全称,“福建省”可省略;
4、【任教学段】统一为“中职”、“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
5、【身份证号】应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以免影响机票预订。
附件3
福建省第二十二批赴宁夏支教教师推荐表
年 月 日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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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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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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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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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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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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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学段
和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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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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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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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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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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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简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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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在
学
校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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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教育局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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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市教育局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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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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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一式三份。
附件4
2020年赴定西支教教师推荐表
年 月 日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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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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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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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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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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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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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学段
和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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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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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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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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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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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教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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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简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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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在
学
校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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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教育局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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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
育局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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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一式三份。
附件5
2020-2021学年赴重点县支教教师汇总表
重点县所在设区市教育局: (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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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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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教教师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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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教学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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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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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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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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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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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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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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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退休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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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教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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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所在县、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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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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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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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或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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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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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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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学段”栏填写学前、小学、初中、高中。
2.“年级”栏填写具体年级,如小学五年级写五年级,初中二年级写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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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2020-2021学年赴重点县支教教师推荐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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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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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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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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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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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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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退休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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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学段和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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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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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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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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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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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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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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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教育局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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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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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市教育局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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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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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一式三份,由派出学校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分别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