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 福州市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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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州三中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学校:

    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度福州市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各县(市)区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有关电教机构教师;市属学校教师。

    二、选题范围

    1、教育信息化发展战略研究。区域智慧教育建构模式研究;信息化促推义务教育城乡均衡发展机制研究;基于“互联网+”开展立德树人教育研究;基础教育信息化现状调查与对策研究;网络精准扶贫、扶智机制与路径研究;区域优质数字教育资源优化配置研究;未来学校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研究;基础教育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研究;教育网络安全管控与治理机制研究。

    2、信息技术环境下学与教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智能教学环境建设研究;智慧教室环境下个性化学习研究;基于移动学习终端的数字化学习研究;智能化学习工具及评测系统开发与应用研究;基于在线课程开展混合式教学的实践研究;中小学生计算思维与编程教学实践研究;STEAM教育模式与应用研究;中小学生信息素养评价指标体系及测评研究;信息时代有效开展研学旅行的研究;“互联网+”背景下校际协同教学机制研究;基于视频录播教室的同步课堂(名师课堂、专递课堂)研究;利用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的机制研究。

    3、数字教育资源的建设与应用研究。基于云平台的数字资源建设与应用研究;虚拟仿真实训教学环境建设与应用研究;主题研修网络社区资源建设与活动设计研究;VR/AR/MR资源开发与应用研究;机器人课程开发与应用研究;中小学创客教育课程开发与应用研究;边远农村地区共享优质资源的策略研究。

    4、教育信息化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研究。新时代校长信息化领导力提升策略与机制研究;教师信息素养评价体系及培养策略研究;信息技术支持下的区域(校本)研修模式研究与实践;网络名师工作室(坊)建设策略研究;中小学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提升策略研究;网络支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机制研究。

    5、网络学习空间应用研究。区域性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机制研究;学生应用网络学习空间开展自主、合作、探究式学习研究;学生(班级)个性化网络学习空间建设研究;教师利用网络学习空间开展备课授课、家校互动、网络研修、学习指导等实践研究;基于网络学习空间的大数据管理、分析与应用研究;利用网络学习空间开展综合素质评价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6、新媒体新技术支持教与学创新研究。人工智能与大数据支持精准扶智的模式/策略研究;基于大数据的区域教育评价改革研究;大数据支持学校科学治理决策研究;基于大数据的学习方式创新实践研究;基于智能技术/大数据的个性化学习模式研究;大数据支持的学习分析与测评研究;基于大数据的学情诊断与教学干预研究;基于大数据的课堂评价模式及应用研究;基于大数据的教师评价与管理变革研究;基于物联网的智慧课堂建设与应用研究。

    三、指导思想

    课题研究要贯彻落实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和《2018年教育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工作要点》要求和精神,结合教育信息化发展的需要和实际以及研究者自身实际,以深入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为核心目标,以探索教育信息化2.0时代智慧学习环境建设及应用模式创新为主要内容,关注师生信息素养和科创水平提升,注重教育信息技术应用优秀成果培育和推广。

    四、申报程序

    1.申报者需根据选题内容,自行设计具体申报课题,填写《福州市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申请·评审书》,加盖单位公章,于20181112日(周一)上午下班前报送福州市电化教育馆。市属学校直接报送;县(市)区属学校由各县(市)区电教部门初审、汇总、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逾期报送者,一律不予受理。

    2.申报课题将委托福州市电化教育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根据研究方案的可行性、预期研究成果的价值、研究人员的能力、研究经费保障等方面,确定立项课题,并印发课题立项通知。

    五、注意事项

    1.研究期限。本立项课题研究时间为2年,研究期限自201812月至202011

    2.开题论证。立项通知下发后,各课题组要将开题报告、实施方案、研究计划上报福州市电化教育馆,由福州市电化教育馆组织专家统一召开开题论证会,各课题组核心成员参加,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3.申报限额。市属学校每校限报2项;每个县(市)区申报总数不超过其所属学校数(中心校以上)20%

    4.主持人条件。每项课题只能有1位负责人,且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每个课题负责人限报1项课题,主持市级立项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无故撤销立项课题者三年内不得申报课题。

    5.成员及变更。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以上(含2个)课题;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参与人数不超过10人。人员变更需填写《福州市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课题人员变更申请表》报福州市电化教育馆批准,但课题负责人不得变更。

    6.申报材料包括:《福州市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三份,A4纸张双面打印;《福州市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一份。以上材料须同时提交电子文档(电子邮箱附后),邮件主题为“福州市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申报材料(单位名称+支持人姓名)”。申报者应如实、全面、完整、准确地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如发现弄虚作假、抄袭雷同等现象,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7.课题中期检查。各课题2019121日前将中期检查表、中期检查报告及过程性佐证材料上交福州市电化教育馆。福州市电化教育馆在审查材料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统一召开中期汇报会,各课题组核心成员参加,形成中期检查整改意见。

    8.课题结题。结题前需报送如下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目录如下:(1)立项证书复印件;(2)课题申请·评审书复印件;(3)开题报告复印件;(4)实施方案和研究计划复印件;(5)中期检查报告与中期检查表复印件;(6)结题验收申请表与自评表;(7)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8)工作报告;(9)研究报告;(10CN论文原件与复印件;(11)教学实录光盘;(12)与课题相关的其它成果及证明材料等;(13)人员变更和延期结题申请表;(14)研究过程性材料(研究大事记、阶段小结、理论学习记录、专题研讨会记录、实验记录等)。

    申请结题前请先进行自检,在自检合格(自评分70分以上)的基础上提出结题申请,福州市电化教育馆将组织省市相关专家进行验收鉴定。

    9. 课题延期。在预期研究时间内任务无法完成的,可以提出延期申请,但须在结题时间前半年提出,且课题延期研究时间为一年,每项课题最多延期1次。

    10.课题撤题。如果同一课题有在市级以上其他课题管理部门立项,做撤题处理,以免重复研究。确有客观原因已终止研究或无法完成研究的,须向福州市电化教育馆提交课题研究撤题报告。否则,按无故终止课题研究处理。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2121213网站采编室。邮编:350007

    联系人:潘老师       联系电话:0591-83218795

    电子邮箱:1205397619@qq.com

    课题被立项后,请课题组核心成员加QQ群:434466590,及时接收相关通知与信息。

 

 

附件:1.福州市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申请·评审书;

      2.福州市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

 

 

 

 

                              福州市教育局 

                            2018年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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