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三中关于评选2012-2013学年度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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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州三中

为进一步推动“创优争先”活动蓬勃开展,树立和宣传可信、可学的学生榜样,激励我校学生崇尚先进、学习先进,自觉成长为身心健康、气质优雅、素质全面、个性突出的人才。经研究,决定在五月份表彰一批市、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目前学籍在册的全日制学校学生和学生班集体,异地转学的学生需在福州三中就读一年以上方可参评。

二、校级先进个人和集体评选条件:

    三好学生条件

    1思想品德好:

    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养成,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热爱祖国,热爱集体,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德育活动和公益活动,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达到优等。

    2学习好:

    热爱学习,善于学习,勤学好问,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创新意识,有较强的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积极参加课外兴趣小组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表现出色。学习成绩优良或有突出进步,且每学年均完成规定学时。

    3身体好: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认真上好体育课,做好“两操”。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体育课成绩良好并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说明:

    “学习成绩优良”:以上学期末总评成绩(模块)为考核依据,且统一以百分制计,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均应在75分以上,其他科成绩都在70分以上,(会考科目在B级以上:文科:理、化;理科:史、地)。个别课业成绩未达要求的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上报德育处审定。

“体育课成绩好”:指体育必须合格,体育课成绩在75分以上(含75分),并由体育老师认定。

需有学校证明参加各类自愿者活动(由学生会负责)。

    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必须担任班委以上的职务一年以上(含一年),除基本具备三好学生条件外,还应热心为集体工作,乐于为同学服务,勇于锻炼自己,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良好的工作实绩,能起骨干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受到师生的好评。

    先进班级条件

    1班风好。班级组织机构健全,班干部职责分明,团结协作,能以身作则;班级规章制度健全,有正确的班级舆论和积极向上的班级氛围,有班级共同的奋斗目标;全体同学遵规守纪,团结友爱,共同维护集体荣誉,无违法现象发生。

2学风好。班级学习气氛浓厚,总体成绩好,无考试舞弊现象,全班同学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参加校运会成绩良好,班级学年体育合格率达95%以上(含95%)。

    3. 勇争先。班级积极组织开展班级系列德育活动,内容丰富,形式活泼多样;全班同学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文化科技活动和文明安全创建活动,并在校内外集体活动中表现突出。

三、市级先进个人和集体评选条件:

  评选、表彰市级“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标准。

1“市级先进班集体”标准是:具有积极上进、遵规守纪、团结友爱、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具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成绩名列同年级前茅;积极组织开展班级系列德育活动和志愿者活动;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在学校文明安全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全体同学能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班级体育合格率应达到95%以上,并曾获得过校级(含校级)以上“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

2“市级三好学生”标准是: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素养,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热爱学习、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成绩优秀;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有较强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的精神,且每学年均完成规定学时;在思想教育主题活动、征文比赛、演讲比赛、文艺体育竞赛等方面有较突出成绩;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良好的心理素质,达到教育部颁发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良好以上标准;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达到优等;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3“市级优秀学生干部”标准是:除具备“福州市三好学生”基本条件外,还应是现任学校或班级的学生干部。热心社会工作,乐于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能起骨干带头作用。

四、评选名额分配:

    1校三好学生280名(高一、高二年段每班6名;高三年段每班7名;机动20名)

    2校优秀学生干部45名(每班1名,机动4名)

    3市三好学生29名(高一年段6名,高二年段9名,高三年段12名。机动2名)

    4市优秀学生干部10名(高一年段3名,高二年段3名,高三年段2名,学生会2名)

    5校先进班级10个(高一年段3个,高二年段3个,高三年段4个)

    6市先进班级4个(由德育处从校先进班级中推荐名单中产生)

7机动名额由德育处调配。

    五、评选办法及注意事项: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按以下程序进行:

    在班主任主持下,由学生民主评选、无计名投票,评选出本班“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

    年段(或学科)教师(吸收若干名学生参加)根据各班评出的候选人进行评议,按下达名额推选出“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同时推荐“先进班集体”候选班级,报学校德育处。

    学校分管领导召集由德育处、教务处、年段(学科)、学生会、团委干部以及部分教师和学生代表参加的会议,结合德育考评细则,对年段推选的名单进行评议,而后无计名投票,按上级下达的名额确定“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推荐名单。

    在校务公开栏公示推荐名单。公示名单时,应写明“师生如有不同意见,可以提出”,时间为5天(不包括双休日)。

    学校整理上报。上报时要同时上报群众意见和调查情况。

    2校先进班级评选,应在各班全面总结班级工作(写出书面材料)基础上,由年段主持评选,报德育处:市先进班级的评选在校先进班级的评选基础上评选,由德育处报学校领导同意后决定。

    3评选为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每班必须填写花名册一份;每人填写登记表一份,评选为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市校先进班级必须认真填写规定的登记表,以上花名册、登记表各班于325日(周一)前报送德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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