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学年福州三中“认星争优”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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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州三中

一、活动宗旨: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深入进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结合构筑“中国梦”活动和“创建文明城市”主题实践活动的要求,坚持在德育工作中贴近学生实际、贴近身边人和事、贴近生活,彰显我校德育工作特色。

2015-2016学年的“认星争优”评选活动,将通过争当校园之星,张贴“校园之星”的照片,讲述“校园之星”的特色故事,为学生搭建一个展现个性的平台,展示我校学生朝气蓬勃、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和良好的综合素质,形成发扬特长,增强信心,你追我赶,共同进步的良好氛围,并不断增强“三中人”的自豪感和认同感。同时希望通过评选活动改进过去以考试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的作法,使学生良好的行为表现都能得到充分肯定和表彰,促进和谐校园的建设,在校园中掀起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做一个有道德的人”的正气之风。

二、评选对象:福州三中全体学生

三、评选标准(自我申报,民主推评,公平认定) 

      候选人可以有不同的经历,不同的背景,只要他(她)诠释着

对学校、家庭、社会的一份责任,用自己的故事,解读人与人之间的

真善美,给人们以启发、鼓舞、感动即可。在以下某一方面表现突出

的典型:

1、   乐观竞先:积极上进,率真健康,爱好广泛,有一定特长。

能够积极参加各项学生活动,有其独特的人格魅力或精神品质;能够用自己的健康阳光的性格感染周围同学;能够在面对挫折时,不消沉,不放弃。

2、尊师孝亲:尊敬师长,孝敬父母。能够主动辅助老师的工作;能够与父母等长辈有良好的沟通,或协助父母照顾家庭,得到老师和家长的肯定。

3、笃行守纪:遵守《中学生守则》,遵守校规,诚信守纪,个人形象清爽大方。在考勤登记、考试纪律、仪容仪表检查、常规管理、午休评比等方面无违纪记录。

4、求知向学:勤奋好学,有主动学习的精神,有较强的实践能力。

能够刻苦钻研学业,经常求教;能够按时独立完成作业;能够主动为同学解答学习问题,对创建优良班风、学风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5、厚德友善:顾全大局,关爱同伴,真诚待人。能够不计个人得

失,积极参与班级事务;能够倾听他人意见,善于协调同学关系,具有谦逊、明礼、友善的特点。

6、奉献乐助:拾金不昧,见义勇为,关注并帮助弱势群体。能够

尽己所能付出爱心,积极参与组织各种爱心捐助、帮残助困、志愿服务等活动,或有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的事迹。

7、绿色使者:热爱自然,倡导低碳生活,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环保宣传活动。能够厉行节约,不追求名牌;能够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为净化、美化环境作出不懈努力。

8、广闻博采: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文化活动。阅读量大,知识面广,喜爱文字创作,主动投稿发表文章,或有小发明、小创造,在宣传中华传统文化、传播科普知识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

9、艺苑新秀:有至少一项的艺术特长。能够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艺术活动,用艺术作品感染广大同学并受到大家喜爱,或代表学校参加各级各类艺术比赛,取得优异成绩。

10、体育达人:积极组织或参加学校各类体育活动,表现突出。有体育专长,代表学校在省级或市级比赛中,顽强拼搏,积极进取,获得优异成绩,为学校赢得荣誉。

四、评选方法:

按照评选标准,各班学生通过自我申报和师生推荐等方式,推评出一组“校园之星”(即为班级“校园之星”),年段在各班推评的基础上产生一组“校园之星”(即为校级“校园之星”)上报德育处。

“认星争优”活动以一个学年为周期。学校成立“认星争优、做美德少年”活动指导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督促活动开展。各班成立活动组委会,指导老师(班主任)担任组委会主任,其他成员全部由学生担任。活动分认星、创星、争优、表彰四个环节。

1、认星。由班级组委会组织学生根据自身实际,对照“星级标准”,自主提出自己的争星目标,制定个人创星计划,并提出认星申请,填写“认星争优”登记表。认星不限数量,实行一星一表制。

2、创星。创星在老师指导下进行,由班级班主任具体负责。首先,由创星学生建立个人创星档案,对自己的日常表现和创星历程作如实记录。班主任做好日常监督。第二,创星档案每学期交班主任点评一次,班主任根据个人创星记录和日常监督情况提出评价意见,指出下一步努力方向。第三,学年末,创星表现经班主任签字认定后,创星学生向德育处申请授星,并提交创星档案。第四,德育处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抽签学生、年段长和班主任进行集中评议。评议通过,即由德育处主任签字授星,并在校内公布,予以表彰。

3、争优。要定期举行班会,组织学生交流创星成果和心得体会,提改进的意见、建议。班主任给予适当点评和鼓励。创星成功的学生要努力保星、争优,出现表现滑坡,不再具备某颗星的条件时,取消资格,重新申报。

4、表彰。在广泛开展“认星争优”活动的基础上,组织开展美德少年评选活动,对“认星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奖励。

五、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认星。 2015年9月-10月,公布认星争优方案,各班学生自我申报。

第二阶段:创星。2015年11月-2016年1月,学生学期小结,班主任评语。2016年2月-4月,学生完善争星表现。

第三阶段:争优。2016年5月,班级、年段宣传、推荐、评选阶段;(请各年段将上报的认星争优表以电子文档的形式传至FTP)
    第四阶段:表彰。2016年6月 ,德育处汇总、审定,制作展板;举行隆重的授星典礼。                                                 

六、奖励办法:

    学校对获得年度 “校园之星”称号的学生通报表扬,并在网站、宣传橱窗、校广播站广为宣传,对“校园之星”颁发证书。

                                       福州三中德育处

                                       201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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