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标 题
|
责任部门
|
公开方式
|
公开时限
|
4
|
关于冯小春同志申报100%退休金近十年任课情况公示
|
办公室
|
校务公开栏
|
2013.4.16—2013.4.23
|
公开内容
|
公 告
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关于申报100%退休金的教师任课情况实行公示的通知》(榕教人[2004]94号)规定,教龄男满30年、女满25年,符合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公办教师,退休金补助费增至本人退休时标准工资的100%。我校冯小春教师(女)教龄已满25年,现将其近10年的任课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天,从2013年4月5日开始。在此期间,欢迎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福州市教育局人事处反映情况。
公示电话:83326967或83359656
来访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接待处室:福州市教育局人事处
来信投寄:福州市教育局人事处(邮编:350005)
福州第三中学
二〇一三年四月五日
申报百分百退休金教师近十年任课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