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部分市属学校领导班子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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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州三中

市属各中学、特教学校、幼儿园:

    根据《关于下发福州市属中小学(幼儿园)绩效考核评估细则的通知》(榕教人[20091 1 00)的要求,决定组织开展市属中学、特教学校、幼儿园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学年度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学年度考核对象为市属中学、特教学校、幼儿园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新提任校级领导任职时间不足半年的不参与考核)

    二、考核内容

    1.学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情况、办学治校水平、工作实绩、反腐倡廉和完成学年度目标任务情况;

    2.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德、能、勤、绩、廉综合表现情况。

    三、方法步骤

    1.召开教职工大会。大会由学校党组织负责人主持。会议议程包括:(1)考核组组长作学年度考核动员讲话;(2)校长代表领导班子作学年度工作总结述职;(3)与会人员对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

    2.考核谈话。考核组通过个别谈话,了解学校改革发展、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成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谈话对象视学校规模安排25人左右,主要包括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教师代表。

    四、时间安排 

    考核时间安排在825915进行,请各校于820前将适合召开教职工大会时间报市委教育工委组织部,至少报送两个时间点,以便统筹安排。

    五、有关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学年度考核有关事项的准备工作

    1.要按照考核内容要求,认真组织撰写领导班子学年度工作总结,由党政班子集体审定。领导班子成员撰写个人述职报告。

    2.教工大会前一天将领导班子工作总结、领导班子成员述职报告分发给参会人员,或在校内局域网公布,以便参会人员审读。

    3.按照市委教育工委提供的表样,印制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民主测评表,并加盖学校党组织公章。

    4.提供全校在编在职教职员工名单给考核组。

市委教育工委组织部联系人:陈丽琼,联系电话:83373624

   


              中共福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3年8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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