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进一步深化 “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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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州三中

中共福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市文明办

关于2013年进一步深化 “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工委、教育局,各市属院校:


现将福州市文明办《关于2013年进一步深化“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的通知》(榕文明办〔20132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1. 要做好组织推荐工作。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开展好“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确定专人(可由典型宣传工作联络员兼任)负责挖掘整理提炼事迹工作。每月5日前,各县(市)区教育局确定至少1名(各市属院校适时推荐)参加下月评选的“身边好人”推荐对象,并将相关推荐材料(含文稿和像片电子版)压缩打包后,发送至市委教育工委宣传部电子邮箱:fzjygwxcb@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单位××月份“身边好人”推荐表(具体要求和表格见附件)。

2. 要组织开展网上评议。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市属院校要组织、发动好广大师生积极参与中国文明网、福建文明风网站、福州新闻网三个网站上三级“身边好人”的评议、投票、学习活动,切实发挥“身边好人”的典型示范和带头引领作用。

3. 要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各单位要持续关心关爱各级“身边好人,树立好人有好报的价值导向。学校在校园内设立“好人榜”宣传栏,组织上榜的各级“身边好人”走上学校道德讲堂,将“身边好人”事迹搬上道德讲堂,宣扬善行义举,引人见贤思齐,在全社会营造学习、关爱、争当“好人”的浓厚氛围。

中共福州市委教育工委“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联系处室:市委教育工委宣传部,联系人:徐章海、吴陆顺,电话:8336314883316287,邮箱:fzjygwxcb@163.com

    附件:《关于2013年进一步深化“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的通知》

             中共福州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2013130

关于2013年进一步深化

“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的通知

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各参赛行业市主管部门,各县(市)区文明办,市属各新闻单位:

2008年中央文明办部署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以来,我市各级各部门“条”、“块”联动,精心组织推荐评议好人好事,共有35人入选“中国好人榜”、37人入选“福建好人榜”,展示了我市干部群众勤劳敬业、团结友善、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发挥了引领道德风尚的积极作用,在社会上产生了积极反响为在全市持续推出更多百姓身边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敬业奉献、诚实守信、孝老爱亲的好人好事,2013年,将在原有推荐评议宣传中国好人榜“身边好人”和福建好人榜“身边好人”的基础上,从1月起依托福州新闻网开展“福州好人”评选活动,每月推出一批“福州好人”。为切实推动“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的不断深入开展,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充分发挥网络优势,发动广大群众在熟悉的人群中推举好人,在日常生活中发现好事。通过推荐、评议日常生活中发生的感人事迹,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价值观,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这一生动具体的道德实践活动,从而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促进好人好事不断涌现,为推动福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道德支撑。

二、活动内容

1. 广泛推荐。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各参赛行业市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文明办,通过宣传发动,每月推荐“身边好人”候选人;新闻媒体在深入城乡社区采访活动中,挖掘发现“好人好事”;同时,中国文明网、福建文明风网站、福州新闻网开设“好人好事专栏”,提供电子邮箱、网上留言等推荐渠道,方便群众网上推荐“好人好事”。

2. 网上评议。每月6日至25日,中国文明网、福建文明风网站、福州新闻网将分别推出全国、福建省、福州市“身边好人”候选人评议网页。广大网民以留言、跟帖、评议、投票等形式,进行学习和投票。综合事迹感人程度、获得的票数情况,确定当月入选名单。

3. 表彰宣传。中国文明网、福建文明风网站、福州新闻网每月公布当月入选的“好人榜”;对入选“中国好人榜”、“福建好人榜”、“福州好人榜”的好人,由中央文明办、福建省文明办、福州市文明办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并优先作为道德模范候选人进行推荐;对于组织“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成绩突出的单位,省、市文明办组织评选表彰。新闻媒体结合加强道德典型的宣传,对上榜“身边好人”的感人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彰显平凡人物身上的道德力量和光芒。各基层社区(村镇)、各文明单位等充分运用各种宣传载体,广泛加以宣传。

三、工作要求

1. 组织推荐。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各参赛行业市直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文明办要明确专人负责挖掘整理提炼事迹的工作,每月10日前,确定2-3名参加下月评选的“身边好人”推荐对象,并将相关推荐材料(含文稿和像片电子版)压缩打包后,发送至电子邮箱:fzrjgz@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单位××月份“身边好人”推荐表(附件2)。

推荐对象相关材料包括:××单位“身边好人”推荐表、一寸标准近照及相关活动照片。要求务必认真填写推荐表,人物事迹材料字数不超过1500字(不要另附其他文字材料)。事迹材料主要包括3个部分:一是300字左右的人物简介;二是1000字左右的主要事迹;三是获奖情况。已经入选各级好人榜的“身边好人”事迹不重复报送;已上报但未入选的人选材料可重新调改充实后推荐报送。

2. 媒体推荐。福州日报、福州晚报、福州电视台、福州电台等新闻媒体要结合“走转改”,发掘群众身边的好人好事,开设“好人好事栏”报道,并及时向市委文明办推荐。

3. 网上推荐。福州新闻网要在“福州好人”专题网页开设“推荐专栏”,提供网上留言等推荐渠道,方便群众随时网上推荐“好人好事”,同时要随时收集汇总群众网上推荐的好人素材向市委文明办报送,后由市委文明办转请基层文明办或市直单位核实相关事迹。

4. 网上评议。每月市委文明办将从基层、媒体、网络报送的推荐人选中,研究选取若干典型人物事例,报送福建省文明办并同时交福州新闻网设计制作当月“福州好人”网络评选页面。省文明办也将研究后选取若干典型人物事例,提交中国文明网、福建文明风网站。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各参赛行业市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文明办要组织、发动好干部群众分别参与中国文明网、福建文明风网站、福州新闻网三个网站上三级“身边好人”的评议、投票、学习活动,切实发挥“身边好人”的典型示范和带头引领作用。

5. 关爱帮扶。为树立好人有好报的价值导向,各级各部门要持续关心关爱各级“身边好人”。对生活困难的身边好人要通过赠送保险、提供帮扶资金、提供就业机会等方式,多渠道、多途径地给予帮扶;节日期间要及时送上节日祝福;适时组织身边好人参加当地节日庆典、文艺联欢等活动,彰显道德典型的崇高社会地位。

6. 新闻宣传。新闻媒体要发挥各自媒体优势,积极做好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公布“身边好人”推荐方式,及时报道活动动态,展示活动成果和经验;对荣登各级 “好人榜”的身边好人开展深度人物报道,并配以短评,用榜样的力量引领社会道德风尚;福州电视台适时制作宣传好人的公益短片,密集播报,传递社会正能量。

7. 社会宣传。各县(市)区要在人群较集中的场所,至少设立一处“好人榜”户外宣传栏,介绍活动背景,公布推荐方式,宣传当地的“好人”事迹,同时鼓励在学校、企业、机关、街道、乡镇、社区等设立形式多样的“好人榜”户外宣传栏;还可积极组织上榜的各级“身边好人”走上各类基层道德讲堂,或将“身边好人”事迹搬上道德讲堂,宣扬善行义举,引人见贤思齐。

各县(市)区、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工作,把推荐、投票、评议、宣传、学习的组织工作作为激励和推动广大干部群众争当模范、提升自我的重要手段,切实发挥先进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在全社会营造学习、关爱、争当“好人”的浓厚氛围,为推动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做出新贡献。

“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联系处室:福州市文明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处。联系电话:83326670 83304213

附件:身边好人”的推荐条件

                               福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3111

附件

“身边好人”的推荐条件


  一、“身边好人”类别

    “助人为乐好人”、“见义勇为好人”、“诚实守信好人”、“敬业奉献好人”、“孝老爱亲好人”五个类别。

     二、被推荐人资格

  “身边好人”的基本要求: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个人;其事迹令人感动,身边群众认可度高。

已经入选“中国好人榜”、“福建好人榜”的身边好人不再重复推荐。

三、推荐人资格

为保证推荐活动的广泛性,只要能提供可查证的事迹材料、线索和联系方式,不分年龄、民族、性别、职业,人人均可参加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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