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一中、福建师大附中、市直院校团委,市直学校、幼儿园团支部:
2013年是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实施20周年。为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深入开展“爱祖国、爱学习、爱劳动”教育活动,进一步动员广大青年学生踊跃投身志愿服务,引导他们在实践中奉献爱心,在奉献中提高公民意识。经研究,决定在“12.5”期间开展“青春志愿行×共筑中国梦”社区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青春志愿行×共筑中国梦”
二、活动时间:12月5日前后,12月7日9:00-11:00为统一行动日时间,其它时间学校根据情况自行安排
三、活动内容:各校要利用宣传栏、国旗下讲话等形式对广大青少年学生进行活动意义的宣传,并组织志愿服务队深入校园周边及社区开展“清洁榕城美丽家园”、“厉行节约 反对浪费”、“文明出行 和谐交通”等文明宣传活动以及清洁家园、便民服务等志愿服务活动。各学校在开展过程中要加强与社区的互动,并积极与社区建立长期志愿服务合作关系。
四、活动要求:
1、各校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意义,抓紧研究部署,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广大团干部要以自己的模范行动,激发青年团员对故乡榕城的热爱之情,带头做好这项工作。
2、各校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通过主题团日或学生社会实践等形式,引导青少年学生积极参与活动,并在行动中“举团旗、戴团徽”,形成浓厚的活动氛围。
3、在行动中要注意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保障学生行动的安全,每一项活动必须要有一名带队老师。
4、各校请于12月3日前将简要活动方案表(见附件1),12月14日前将学校与其它单位建立长期志愿服务合作备忘录表(见附件2、3)以excell形式报送局团委(邮箱:fztw111@126.com)。市教育局团委将根据各校报送情况进行相关的媒体宣传工作。
共青团福州市教育局委员会
201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