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秋季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及进校教辅材料征订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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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州三中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中小学: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4年秋季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预征订的通知》(闽教办基(20146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14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进校教辅材料推荐目录的通知》(榕教综〔201442号),为做好2014年秋季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及进校教辅征订管理,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秋季各中小学教学用书,继续使用本轮教材福州市教育局选定版本(具体详见附件一:《福州市中小学使用教材目录》),学生用教学用书不得使用《福州市中小学使用教材目录》以外版本。其他教学用书、教师用书、挂图、磁带、CD-ROM及投影片等只作为选用教材供教师教学中选用,学生仅可自愿选择购买磁带或CD-ROM光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

    鉴于教育部2014年秋季义务教育语文、德育、历史三个学科起始年段将启用新修订教材,因教育部新目录未下达,先按我市原目录预征订,待省厅新目录下达后,严格按省文件精神做好衔接。高中仍按我市教材目录征订,但不得提前预征订2014年秋季未开设的各学科必修模块和选修模块的教科书。

    二、省对农村(含县城城关,下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实行全部免费提供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的教科书,并对部分学科教科书实行循环使用。

1.免费提供教科书。

国家课程:《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思想品德》)、《语文》、《数学》、《外语》、《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等。

地方课程:《劳动》、《劳动技术》、《海西家园》、《地理图册》、《地理填充图册》、《历史图册》、《历史填充图册》。英语磁带不纳入免费提供教科书范围。

其中:初中的《福州历史》其免费经费由市财政承担。

2.部分教科书实行循环使用。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2014年秋季农村小学和初中部分年级音乐、美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等学科的教科书纳入循环范围,其他年级上述学科及小学《科学》教科书继续纳入循环使用。

小学、初中地方课程教科书《信息技术》、《海西家园》、《劳动》纳入循环使用。

循环教科书破损和学生数变化的补充发放工作,由省级按照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实际在校生数的三分之一进行统一配发。

特教学校和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的免费教科书均不纳入循环使用范围。

3.循环使用教科书是中小学的教育装备,由国家免费提供,学校集中管理,学生免费使用,实行年度纵向循环,不属于学生个人所有。各校应按照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做好部分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087号)的要求,加强对循环教科书使用的管理,对回收的循环教科书必须进行全面消毒;对破损回收能使用教科书要及时进行修补,做到至少三分之二的教科书能继续使用,确保下学年学生人手一册。

    三、加强和规范中小学教学用书全过程管理。教学用书征订工作要按程序管理,2014年秋季中小学教材的预征订,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对所属学校报送的教科书选用版别、征订数逐校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同时要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提供教科书发放工作的组织和监管,确保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科书按时、按量、保质、免费发放到每位学生手中。各校用书预征订情况前按隶属关系报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各市、县(区)教育局要对所属学校报送的教科书选用版别、征订数逐校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审核无误加盖公章后于55前送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分公司。

    四、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进校教辅材料征订管理。

    1.2014年秋季中小学进校教辅材料,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执行。各学校根据我局编制的《福州市中小学进校教辅材料推荐目录》(详见附件二《福州市中小学进校教辅材料推荐目录》)及“代购申请单”。除此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印发任何教辅材料的征(预)订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及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不得进入学校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

    2.坚持学生自愿订购原则。进校教辅材料的征订要严格执行学生自愿的原则,若学生自愿购买福州市选用教辅材料并申请学校代购,由学校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印制的“代购申请单”组织统一代购,做好服务工作,但不得从中牟利。《福州市中小学进校教辅材料推荐目录》以外的其他教辅材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征订,不得提供代购服务。

3.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要成立进校教辅材料征订审定领导小组,所征订进校教辅材料都必须经过教务处审核后,报进校教辅材料征订审定领导小组审定,由校长负责审批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每个学期使用的进校教辅材料书目、数量、价格、出版社等信息必须在校内张榜公布,作为学校校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各中小学校在征订过程中应将征订情况保存备查。

4.规范进校教辅材料征订审核工作。各市、县(区)教育局要对所属中小学报送的目录征订情况逐校进行审核,严格把关,审核无误后,将进校教辅材料目录征订情况盖章后送具备中小学教材发行资质的教辅材料发行单位。发行单位应按照教辅材料发行的时序要求,认真做好进校教辅材料的货源组织和调配,确保进校教辅材料与教科书课前同步到书。

    5.加强对进校教辅材料征订的监督检查。各市、县(区)教育局要将中小学进校教辅材料的征订情况作为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内容,加强日常的监管,建立健全教育系统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同时,要落实责任追究制,对经群众举报和检查中发现的搭售目录外、强制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教辅等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切实维护中小学进校教辅材料征订秩序和中小学教学秩序。

    普通中小学用书征订和进校教辅材料征订管理,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也是一项政策性强、影响性大的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省市文件规定做好该项工作,并将执行过程情况及时报告我局。

                                                       福州市教育局

                                                                         2014年4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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