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育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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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州三中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院校

近一段时期以来,市区几所学校相继发生学生斗殴事件,给各方学生及家庭带来重大伤害,也给学校和社会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从中暴露出一些学校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学生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4月10日,市委政法委下发《关于对福州第十四中学等四所学校予以综治一票否决的决定》,对事件所涉及的福州第十四中学、华侨中学、福州第十中学和福州黎明中学予以综治一票否决。学生斗殴事件的相继发生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坚决杜绝此类案件的再次发生,扎实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要深刻反思学校教育管理存在的问题

发生学生斗殴事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从全局上进行调查研究,分析问题原因。学校要反思自身的教育管理工作,是否存在疏漏,是否重管理轻教育,是否教育实效欠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从根本上遏制住学生暴力多发的势头。

二、扎实开展“品德、法纪、安全”三项教育活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学生“品德教育、法纪教育、安全教育”三项教育。扎实抓好培养学生遵纪守法良好行为习惯和基本道德素质、安全素养为主要内容的行为规范养成教育,通过开展形式丰富的法制教育,让学生的法制观念、安全意识入耳、入脑、入心,切实增强学生遵纪守法、依法律己、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提高学生明辨是非、自我约束、自我保护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学生违法犯罪。要积极开展生命安全教育,教育学生树立珍爱生命的人生观,学会认识生命、善待生命、珍惜生命、呵护生命、尊重生命,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要重视青少年学生青春期教育,教育他们正确处理异性同学交往的关系,形成健康的道德观念。

三、要强化学生日常教育管理

学校要对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细致的对照检查,对教育管理制度进行提升和加强。教育学生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控、自律能力。重点加强特殊群体学生管理和帮扶工作。重点做好留守儿童、农民工子女、学习困难学生、单亲家庭子女、问题行为学生等特殊群体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同时,做好重要时间节点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学校考试期间、临放假前、新学期开学后,是学生心理较焦躁、冲动之时,在这些重要时间节点要抓紧学生的教育管理,避免产生教育管理薄弱环节。重视学生教育管理相关人员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学校德育干部、安全保卫干部、班主任等学生教育管理相关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提高队伍素质和教育管理水平,努力把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目标和措施落实到每一位学生。

四、要健全与家长、社会的联动沟通机制

要与家长保持经常性的动态联系,保证对学生的全面了解。学校与学校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掌握学生之间的苗头性问题。要广泛争取社会力量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对处于犯罪边缘的学生,要建立相应预警机制,联系其所在公安、社区等单位,对问题学生进行关注监督。特别要争取公安、综治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保证师生安全。

五、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对学生暴力事件牵涉到的学校,主管部门要深入追查原因,如因学校管理教育不到位、情况掌握不明、措施不得力,本可以避免的没有避免,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福州市教育局

                                                                          201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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