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数字共青团建设第二阶段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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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州三中

各设区市团委,平潭综合实验区青工委,省直团工委,各大学团委,各直属企业团委,福建金融团工委:

为进一步推进数字共青团建设工作,推动福建共青团工作落实,激发基层团组织活力,现将数字共青团建设第二阶段工作部署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1.运用福建数字共青团系统,促进福建共青团工作的线上线下结合,畅通工作部署反馈渠道;激活系统平台,增强工作粘性,吸引和凝聚团员青年。

2.及时录入和更新我省团组织、团员信息,健全完善福建数字共青团系统基础数据。   

二、工作任务

(一)团支部

1.运用福建数字共青团团务服务系统,启动使用各模块功能,规范基础团务工作。

(1)严格发展团员程序,新发展团员要在线下工作的基础上通过“我的工作台-基础团务-发展团员”模块,运用系统进行申请、学习、考试、递交入团志愿书、入团推荐、入团审核等入团流程。

(2)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通过“我的工作台-组织生活”模块,发起并记录团的组织生活。一般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团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团小组会议,每季度应上一次团课。

(3)用好“我的工作台-团的学习”模块,开展团员学习教育引导工作。

(4)通过“我的工作台-团的学习-优秀案例库”模块,学习借鉴工作设计思路和工作方法;通过“我的工作台-团的活动”模块,发起团的活动,积极联系和服务本支部团员。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团的活动。

2.对本支部团员信息进行自查,对团员联系电话非本人的、1人同时兼任多个团支部书记等情况,及时调整修正。

3.继续做好本支部团员和团干部相关信息录入,并及时更新维护和管理使用信息数据。

4.积极动员本支部团员登录福建数字共青团团务服务系统,参加各项活动,体验各项服务。

(二)团支部以上的各级团组织(含团市委、团县委等)

1.运用福建数字共青团团务管理系统,启动使用各模块功能,规范基础团务。

(1)“团籍管理”:审核下级团组织的组织架构建设情况,指导下级团组织开展组织架构梳理、团员信息录入完善等工作。

(2)“发展团员-入团信息审核”:团委可以查看、审核所属下一级团支部上报的新入团团员情况。

(3)“通知公告”:向下级团组织、团员传达团内通知公告。

(4)“考核评价”:向下级团委发起线上的工作考核、项目考核等。

(5)“团情统计-组织统计”:查看本级团组织的团情数据和下级团组织的团情数据。

2. 进一步动员宣传,督促指导本级团干部和下级团组织的团干部,运用福建数字共青团团务管理系统,开展共青团工作。

(1)“组织生活”:查看下级团组织组织生活开展情况。

(2)“工作汇报”:定期或不定期向上一级团组织汇报本组织的工作情况,查看下级组织的工作汇报。

(3)“团的活动”:查看下级团组织开展的活动情况,指导下级团组织开展团的活动。

(4)“学习建设”:向下级团组织、团员发布文件精神(文件、领导讲话等)、团内学习读物(团刊、团内读物等)、优秀案例等相关团内学习资料。

3.对本级和下级团组织的福建数字共青团系统团组织、团员信息进行核查梳理,并指导下级团组织进行团组织、团员信息自查,及时更新完善。

三、有关事项

1.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结合各地实际,激活福建数字共青团系统平台,持续推进各项工作,各级团组织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好落实。

2.各级团组织要确定专人或专门团队负责数字共青团建设工作,必须保证所有信息数据的安全性,严禁外泄给任何单位和个人,违者将追究法律或组织责任。

3.数字共青团建设工作考评结果列入全省县级以上团组织工作考核、评先评优内容,主要考核各级团组织运用福建数字共青团系统开展团的工作情况以及团员使用系统活跃度等。团省委将继续对各单位团员信息录入工作完成情况实行一周一通报制度。对个别工作推动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

                    共青团福建省委办公室

                                                                201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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