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教师赴薄弱地区学校支教帮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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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州三中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

2015年,我市中小学将继续围绕省、市人才事业规划部署,落实赴宁夏、新疆、西藏、宁德等援教项目,推进市域范围内县(市)区对口协作,加强对永泰、连江、罗源、闽清等省重点县、结对县的对口帮扶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事业发展的支持,延伸覆盖全市农村薄弱学校,积极开展教师赴薄弱地区学校支教帮扶工作。为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统筹安排支教帮扶工作

2015——2016学年教师赴薄弱地区学校支教帮扶工作包含选送教师赴市外(含宁夏、新疆、西藏、平潭、宁德)支教、赴省重点县(永泰)支教、赴对口县(含罗源、连江、闽清)支教、赴其他县(市)区(含城区)农村薄弱学校支教等四个层次支教项目,工作量大,各县(市)区教育局和有关学校须明确工作任务,及早部署,确保完成学年度支教帮扶工作任务。

2015——2016学年起,各县(市)区均须承担省、市部署各项支教工作任务,市属学校将不再开展对口学校校间支教活动。市属学校所有需要参加支教教师均须统一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需求岗位。派出支教教师日常考核及常规管理由支教学校负责,所有支教教师在支教期间不得再承担派出学校的教育教学任务。

市教育局根据各县(市)区教育局和有关学校上报的支教帮扶工作计划,沟通协调、科学统筹安排好教师支教工作,重点是保质保量完成好赴新疆、宁夏、西藏、宁德、平潭、永泰、连江、罗源、闽清支教任务。

各县(市)区教育局、学校要加强对支教帮扶工作的组织计划管理。从实际需求出发,制定新学年教师支教帮扶工作计划和学科人员安排计划,有计划、按比例推荐优秀教师参加支教帮扶,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帮助薄弱地区农村学校提升办学水平。

二、积极动员开展支教帮扶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属学校均需承当所有四个层次的支教项目,4月24日前,摸底本辖区和单位内意愿参加支教项目教师名单,填写附件2表格,盖章确认上报福州市教育局人事处审核报备,并将电子文档发fzsjyjrsc2007@163.com

同时,各县(市)区教育局应将本区域内农村学校(含原与市直校对口的农村学校)需要市直属校派出教师支教的学段、学科、人数等需求情况进行摸底,汇总填写附件1表格,于4月24日前,将表格上报福州市教育局人事处,并将电子文档发fzsjyjrsc2007@163.com

附件1、2表格电子文档均须以Excel格式报送。

三、切实提高支教活动管理服务水平

各县(市)区教育局、有关学校要积极动员、鼓励名优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校任(支)教。教师参加支教的课时工作量及考核管理要求等仍按榕教人[2010]7号和榕教人[2011]62号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经确认为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在支教期间的工作量参照赴宁夏支教的工作量标准。选派参加支教的人员行政关系、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有关政策和生活补贴等按文件规定执行。

                                          福州市教育局

                                                        2015年2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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