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关于修订《福州市直中小学校教师申报晋升职务推荐和岗位聘任的考证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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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州三中

福州市教育局文件

榕教人〔201334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修订《福州市直中小学校

教师申报晋升职务推荐和岗位聘任的考评

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直学校(单位):

为了进一步完善教师职称评聘工作,20126月福州市教育局下发了《福州市直中小学校教师申报晋升职务推荐和岗位聘任的考评办法(试行)》(榕教人[2012]55号)文件,市直各学校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广大教职工学习讨论,并着手研究制定学校实施细则。在这过程中,学校对文件的部分内容也提出一些有益的建议。201211月福建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教育厅联合下发了《福建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闽人发[2012]176号)。根据省里文件精神和学校建议意见,福州市教育局又组织召开了有关人员座谈会,广泛征求学校教师的意见,对《福州市直中小学校教师申报晋升职务推荐和岗位聘任的考评办法(试行)》做了部分修订,现将修订后文件下发给你们,请各校根据修订的《考评办法》(原办法作废),再次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并根据本校实际酌情制定实施细则,实施细则须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确保教师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全方位考虑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和政策解释工作,确保教师队伍的稳定,确保考评工作的顺利进行。

福州市教育局

2013年318

(此件主动公开)

福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3318日印发


福州市直中小学校教师申报晋升职务推荐

和岗位聘任的考评办法(试行)

为了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完善符合中小学教师特点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创新考评办法,引导教师立德求新、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现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市直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下同)教师申报晋升职务推荐和岗位聘任考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按照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总体要求,建立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统一的中小学校教师申报晋升职务推荐和岗位聘任考评办法,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促进中小学教师全面发展;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切实维护中小学教师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激励中小学教师提高教书育人水平;

(四)坚持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衔接,积极稳妥,协同推进,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三、考评办法

福州市直中小学教师申报晋升职务推荐和岗位聘任考评,立足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校内同行认可为核心,采取任职期内年度绩效考核(年度考核)分别与申报晋升职务推荐和岗位聘任考评相结合的办法,通过量化考评择优推荐参评高一级教师职务和岗位聘任对象。量化考评实行百分制,其中任职期内年度绩效考核占50%,当年申报晋升职务推荐或岗位聘任考评占50%

(一)任职期内年度绩效考核量化办法。

任现职期内每年度绩效考核得分的累计平均值的50%为任期内年度绩效考核的量化分值。在试行期内,学校可根据本校实际酌情制定实施细则。

(二)当年申报晋升职务推荐和岗位聘任考评量化办法。

申报晋升职务推荐和岗位聘任考评内容包括:教龄、任现职年限、课堂教学考核、名师骨干、民意测验、组织评议等。其中:

1. 教龄15分。教龄指从事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年限(含见习期),教龄计算办法按照闽政[1985]88号文件规定执行。

2. 任职年限10分。任现职年限以正式聘任时间为准进行计算。

3. 课堂教学考核5分。申报晋升教师职务和岗位聘任的对象,当年应开设一节课堂教学考核课,由学科组(模块)教师和推荐委员会组成考核组(成员不得少于7人)参加评课。

4. 名师骨干8分。名师骨干指获得拔尖人才、特级教师和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各层次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称号(不含培养对象),并能认真履行相应称号职责的教师,以获得最高一项为准,不累加得分。

5. 民意测验7分。其中教师民意测验5分,通过教代会或教工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意测验。学生或家长满意率评议2分,中小学(含职专)以学生评议为主,幼儿园以家长评议为主。

6. 组织评议5分。推荐委员会分别对申请晋升职务和岗位聘任的对象,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评议。

四、工作程序

学校教师职务推荐委员会,分别负责本校教师申报晋升职务推荐和岗位聘任考评工作,工作程序按照省、市职称评审工作和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进行评议、投票时实行回避制度。

(一)动员学习。学校组织教师学习省、市教师职务评聘有关文件;通报本校岗位空缺情况;明确评聘范围对象、评审条件、申报岗位等级和数量。

(二)个人申报。凡符合省、市文件规定的相应教师职务评聘标准条件和要求的教师,个人按规定程序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要求填报相关表格,提交相关证明等材料。

(三)材料展示。学校要将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在学校范围内展示3天。

(四)组织考评。学校按照《福州市直中小学校教师申报晋升职务推荐和岗位聘用量化考评标准》(附后)进行量化考核。

(五)结果公示。学校要实行推荐考评结果公示制度,增加参评教师职务和岗位聘任工作的透明度,确保考评结果的客观公正,增强推荐考评的公信力。考评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六)确定人选。

推荐委员会根据考评结果,按当年上级文件规定的推荐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推荐评聘对象,经学校行政办公会研究后在单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五、其他有关事项说明

(一)当年绩效考核定为不称职的不得申报。

(二)凡出现《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提出的中小学师德“一票否决”20种情形之一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当年年度绩效考核量化分值为“0”。

(三)对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当年参评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两年内不得申报。

(四)凡当年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不得参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五)本量化考评标准由本局职改办负责解释。上级有关部门如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六、组织领导

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政策性强,关系教师的切身利益。各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充分掌握本校教师队伍状况,全方位考虑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细化工作措施。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舆论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严格按照本意见规定的原则要求、标准条件、考评办法和评聘程序等进行。

附件:《福州市直中小学校教师申报晋升职务推荐和岗位聘任考评标准》


附件

福州市直中小学校教师申报晋升职务推荐和岗位聘任

序号

内 容

分值

1

年度

绩效考核

50

年度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工作量、业务能力、专业发展工作成绩等六个方面的情况,按照榕教人[2010]59号文件要求执行。

任现职期内每年度绩效考核得分累计的平均值乘以50%为最后得分。

2

教龄

15

采用“年减年”的方法计算,间断任教的应将间断时间按实扣减。

每年得0.5分,满分15分。

3

任职年限

10

达到省、市关于评审和聘任相应教师职务文件规定要求的任职年限后,每增加1年得0.5分。本项满分为10分。不足一年的不得分。

4

课堂教学

考核

5

评课实行百分制,参加评课成员的平均值乘以5%,为最后得分。

5

名师骨干

8

拔尖人才、特级教师、国家级骨干教师得8分;省学科带头人、市名师工作室领衔名师得6分;省骨干教师、市学科带头人得4分;市骨干教师2分、职专双师型教师得1分。以获得最高一项为准,不累计得分。

6

民意测验

7

教师5

教师民意测验90%以上通过的得5分,80%-89%通过的得4分,70%-79%通过的得3分,60%-69%通过的得2分,低于60%的不得分。

学生2

学生(幼儿家长)评议满意率达80%以上的得2分,70%-80%的得1分,低于70%的不得分。

7

组织评议

5

推荐委员会分别对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民主评议。全票通过的得5分,三分之二通过的得4分,二分之一通过的得2分。低于二分之一的不得分。

合计

量化 考 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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