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学生家长:
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和福州市财政局规定,市直属学校的各项收费实行“票款分离”。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代办费以及普通高中择校费的缴交一律委托福建海峡银行福州乌山支行,采取“从缴费卡上将学费、代办费以及普通高中择校费托收直接划转至财政专户”的办法。这项规定不仅规范了学校收费和财务管理,方便学校查询统计学生缴费情况,完整保存学生缴费资料档案,而且简化了学生缴费手续,提高学生缴费安全性,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
为了切实做好我校2013级高一新生收费的“票款分离”工作,保证正常教学活动不受影响,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希望您能支持和配合,共同搞好这项工作。
一、学生必须提供一张福建海峡银行卡,作为代缴学费卡。福建海峡银行卡指学生本人(须年满十六周岁)或者法定监护人的“福州市市民卡”(即“福建省社会保障卡”,目前我市大部分市民已持有该卡)、“福建海峡银行海福卡”、“福州市商业银行榕城卡”中的任意一种均可。
二、所有缴费学生必须向学校提供一份代缴学费卡的复印件。
三、所有缴费学生必须提交一份持卡账户户主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户主身份证的正、反面均需复印。复印件上要写上学校、班级和学生姓名,缴费卡账户户主本人签名)。
四、如缴费卡账户户主不是学生的法定监护人(父亲或母亲)还需提供该缴费卡账户户主签署的“开户及划款委托书”。
五、学生家长或学生原有的福建海峡银行卡,学生在市属学校就学期间一律免交年费。“福州市市民卡”对任何持有人均免交年费。
六、请您认真填写回执附件。
七、学生代缴学费卡信息及其提供的复印材料,务必在8月2日返校时,交给班主任,以免影响今年秋季学期的缴费工作。
福州第三中学
2013年7月
附:
福州三中2013级高一新生秋季收费一览表
项目
金额
年段
|
学 费
|
普通高中
择校费
|
代办课本
簿籍费
|
合 计
|
高一
|
正取生
|
950
|
0
|
220
|
1170
|
择校生
|
0
|
18000
|
220
|
18220
|
中加班
|
21000
|
0
|
160
|
21160
|
备注:
1.代办课本簿籍费为预收款,待学年度结束时结算,多退少不补。
2.凡已向德育处办理2013年秋季减免学费的学生,注册收费时可少交学费950元。
3.2013年秋季收费时间定在8月25日上午。每个学生请于8月25日之前将款存入学生缴费卡中。(特别注意:为了保证银行顺利划转,缴费卡中的金额在缴交学费和代办费后,至少留有余额5元)
回 执
福州第三中学:
贵校的《关于2013级高一新生提供缴费卡信息的通知》已经收悉。
高 ( )班学生:
家长:
时间:2013年 月 日
附件:
需要提供的学生代缴学费卡信息
学生姓名_________缴费卡户主姓名_________缴费账号 性别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到期日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家庭电话__________________职业
本人向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激活/开立账户并同意开户银行根据学校提供的划款金额从所开账户中划款给学校,用于支付学费、代办费(含伙食费)。
缴费卡户主签名:
填表说明:
1、信息填写的是缴费账户对应人员的信息。
2、证件有效期填写身份证背面身份证有效期的到期日,例如:有效期限 2005.12.03-2025.12.03,在“证件有效期”栏目只要填写2025.12.03
3、职业填写:(00国家机关、党群组织负责人,01公务员,02军人,03医生,04金融业从业人员,05律师,06教师07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估价师、监理工程师,08媒体从业人员,09电子、网络、通信行业技术人员,10农、林、牧、渔、水生产人员,11商业、服务业人员,12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13企事业单位负责人,14企事业中高级管理者,15普通职员,16外国正要,17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