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度校先进教育工作者
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激励我校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努力争创一流教育,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同时,在广大教职工中进一步开展向先进人物学习的活动,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我校教育改革和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经研究决定:在今年教师节期间,继续表彰一批校先进教育工作者。现将评选工作意见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参评对象为二00九年在册(在岗)的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工作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3、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4、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成绩突出;
5、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有突出成绩。
三、评选办法
校级先进教育工作者人数为本部门2009年在职(在岗)人数的15%(按四舍五入计算)。在个人年终总结的基础上以教工本年度工作实绩为主,结合历年表现,对照评选条件,同时注意听取师生员工意见,按照学校分配的名额,由年段、教研组、处室民主评议推荐,党政工酝酿讨论,最后经校党总支审定。2006年以来已获得校级及校级以上先进荣誉称号的教工,一般不参加评选。
说明:各组、处室、年段应于2010年4月20日前将推荐名单报校工会。
福州第三中学
2010年4月6日
【简讯】:
福州三中第十二届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已经过市教育工会正式批复成立,现公布如下:
福州三中第十二届工会委员会
主 席:何 力 副 主 席:张德耀
组织委员:曾 琛 女工委员:林 豪
福利委员:何 健 宣传委员:郑其瑞
财务委员:刘亦明、方 丹
文体委员:朱义镇、林 豪(兼)
福州三中第十二届经费审查委员会
主 任:刘亦明
委 员:力 平、周晓芳(兼青工委员)
福州三中第十二届女职工委员会
委 员:何 健(兼)、林 豪(兼)